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焦作市印发《焦作市生态环境系统
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》,明确从6月19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,确保6—9月全市PM10、PM2.5和优良天数实现“两降一增”目标,PM2.5浓度月均值控制在35微克/立方米以内,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减少,臭氧污染浓度峰值同比下降。
《方案》明确提出,要坚持问题导向,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督导、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检查、开展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专项检查、开展散煤治理专项检查、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专项检查等5个专项行动。为压实责任,确保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,市攻坚办成立12个工作组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查。
在工作重点方面,集中力量重点突破,部分专项行动明确了重点攻坚县区,工作更具针对性;在责任分工方面,明确了各项任务牵头部门,避免部门间推诿扯皮,任务落实不到位;在工作方式方面,实行“网络式”监管,要求各地动态更新“散乱污”企业清理整治清单、工业窑炉综合整治清单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清单等项目清单。